符杉模 发表于 2024-10-30 05:08:13

一位打工者的惨痛遭遇!辛苦半年,还要倒贴4万余元!!

一位打工者的惨痛遭遇!辛苦半年,还要倒贴4万余元!!
  我是上海XX装修公司的施工负责人,2007年公司派我去负责某别墅的室内装饰工程,工期6个月,我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工人施工以及材料的申报,在这期间,有过三次工程变更(变更项目经过了业主同意),我负责把工程变更项目及变更数量上报至公司。公司结算部负责对变更进行结算,同时打印出变更单,(变更单内容有:变更增加和减少项目、数量、合价,以及变更后需付款项)这份变更单由我交给业主,并通知其到公司交款。
   通常情况下,我负责对变更的项目及数量进行审核,并不审核表1部分
  例如:表1
  
  四期应付   7460
  三期少付   23441
  四期增加   99046
  四期减少   57267
  四期实际应付 72680
  (因为客户工程款都是直接交至公司,我并不清楚前期的工程款,客户是少缴还是多缴。)
  但就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!!!!
  结算员在计算四期款时,把三期少付变成了多付,这样在计算四期实际应付时,
  应该是:       7460+23441+99046-57267=72680
  但结算员却计算成:7460-23441+99046-57261=49239
  导致客户少付了4万元,这是在后期财务对账时才发现了此问题,而此时的工程早已结束,并交付业主使用。
  公司即派我去追讨此少付的4万余元,客户则以装修工程结束,合同解除为由,拒付此款项。在我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,公司竟要我承担此责任,并垫付4万余元。公司理由是:我作为项目负责人,首先要负全责,其次没尽到审核责任。而我个人认为:我只负责工程,若有质量问题,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对于变更单,我的责任是审核变更项目及数量,对于工程款项我没责任审核,因为这是结算部的事情,还有在整个过程中,我并不清楚客户向公司缴纳了多少钱。知道的只是账面上客户实际应付的
  我感觉十分的冤枉和无辜,到目前为止,公司以扣留了我3万左右的工资,说要不到钱就你来垫,还怂恿我给客户打威胁电话,或跟踪客户的行踪。根据本人计算,公司在此工程中已经净盈利7万元元左右,此公司如此的霸道,不讲人性化,我该怎么办??
  作为打工者,我是弱势群体,我应该如何跟公司来解决此问题,这责任应不应该由我来承担???
   请好心人为我出谋划策,万分感谢
  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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